大西北网4月14日讯 据记者了解,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相关文件通知,兰州市将于2015年4月15日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兰州市居民赴台个人游,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兰州市公安局和所属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派出所受理点,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
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民警告诉记者,赴台个人旅游的启用,虽然简化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手续,但是得提醒办理赴台个人旅游的市民,在申请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赴台个人游签注(“G”类)后,还必须通过国家旅游局指定有赴台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向台方出入境管理部门代办台方的“入台许可”,“两证一签注”齐全后方可前往台湾旅游。
同时,办理《入台许可》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代为申请,二是个人申请。其中代为申请有两种途径:一是可以直接与甘肃有台湾游资质的旅行社进行联系办理。目前,兰州具有台湾游资质的旅行社三家,分别是甘肃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丝绸之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二是可以直接上网登录国家旅游局网站,查询外省有赴台旅游资质的旅行社进行联系后也可办理。而个人申请则是通过搜索引擎查询“台湾旅游网”,然后便可申请。
兰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赴台个人游须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个人旅游签注和个人旅游“入台许可”自行从对外开放口岸出境前往台湾,在台湾期间可自行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从入台次日算起停留不得超过15天),不得在台非法逾期停留。更重要的是,赴台旅游的市民在赴台期间,一定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合法、文明出游,也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妥善保管个人的旅行证件。
另外,个人游开放后,市民在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16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外,其他申请人必须本人前往兰州市公安局和所属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派出所受理点提交申请。15日开始,市民可前往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8个县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窗口以及皋兰路派出所、渭源路派出所、火车站派出所、高新开发区派出所、小西湖派出所、安宁西路派出所、西固城派出所、兰州新区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想要前往派出所办理证件的市民需提前到分县局办证大厅领取表格后再前往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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