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前完成“营转非”车辆户籍化管理
时间:2015-06-10 17:0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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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大西北网6月10日讯 自即日起至8月5日,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网上网下一起上,进一步强化措施,铁腕治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一批交通违法记录和违法行为。
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长期以来,“违法大王”频现街头。记者注意到此次整治违法工作启用了超强治理手段,即各地将依托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排查梳理辖区机动车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10起以上的要通过短信等方式集中告知一次,30起以上的要落实民警或协警上门教育,督促限期处理;对本省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达到20起以上的车辆信息,要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和移动警务系统实施报警查控,督促当事人及时处理。
全省187个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点、35个公安检查站、临时执勤点和流动巡逻组要严格落实勤务安排,强化交通安全检查和道路巡逻管控力度,严把“两客一危”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路面检查中发现的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按照“首查负责”的原则,就地消除安全隐患,不得以罚代管,放纵隐患车辆继续上路行驶。要组织开展查处“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两客一危”车辆违反夜间限行规定、“营转非”车辆非法营运、农村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非法载人、“黑校车”违法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集中统一行动,落实严重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
严格落实各项处罚措施
各地对路面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点车辆违法行为,要严格实行“六个一律”:“营转非”大客车有经营行为的,一律移交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第64条的规定对车辆予以暂扣和处罚;旅游客运企业、车辆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一律移交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场站管理规定》第84条、第88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非接驳客车凌晨2时至5时、危化品运输车辆零时至5时违规运营的,一律以违反禁令标志罚款、记分;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的规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以罚款,并吊销驾驶证;逾期未检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的规定处以罚款;驾驶证逾期未审仍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80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同时,记者获悉,为加强“营转非”大客车安全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将在6月底前完成“营转非”车辆户籍化管理,并及时开展清理非法营运“营转非”车辆。
火线传真:
丧心狂儿持刀捅老父
失控父斧劈无情孽子
记者金振华特约记者肖恩科
鑫报讯近日,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快速破获一起71岁老人用斧头砍死自己41岁吸毒儿子的故意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拘。
6月2日凌晨5时许,中石化退休职工王某将其儿子用斧头砍死在家中。西固公安分局接到市公安局110指令后,西固分局领导迅速带刑事侦查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走访,6月1日17时许,被受害人王某,41岁,因向父母索要毒资遭到拒绝后,持刀威胁并将其父左耳、左臂捅伤,之后受害人下楼购买白酒,在家中饮酒后熟睡。2日凌晨4时许,其父王某趁儿子醉酒之际,持斧头在儿子的脖子、头部劈砍数斧,致其当场死亡后打电话投案自首。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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