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15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4月14日,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首次发布改革后宁夏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013年宁夏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566元,居民收入统计口径改革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1476元和7599元。
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新闻发言人王旭明介绍,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根据城镇化率与城乡居民收入加权计算,加之我区城镇化率相对较高,全体居民收入相对于城市化率低的省区,收入水平偏向于收入相对较高的城镇。
居民收入统计口径改革后,2013年宁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476元,比改革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33元低357元。究其原因,主要是将城乡接合部居住户纳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统计范围,而这部分人的收入低于城镇其他人口,所以拉低了当年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居民收入统计口径改革后,2013年宁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599元,比改革前的6931元高668元。“主要是计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人口调整为农村常住人口,在外居住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不再算农村居民,所以计算人均收入的人口有所减少。”王旭明解释,外出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仍有可能向农村老家寄回和带回收入,这部分收入仍然算农村居民收入。
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是城乡分别进行的,虽然分别反映了城乡居民收入及变化,但没有全体居民收入数据,很难准确把握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全貌,难以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因此,按国家要求,2012年国家统计局对城乡住户调查实施了一体化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指标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全国统一抽选了16万户城乡居民家庭,正式开展了城乡一体化的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至2013年底,我区在22个县(市、区)共抽选了400个居委会和村委会、4000户城乡居民家庭,开展了城乡一体化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计算出全区及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2013年城乡可比的居民可支配收入。
另据介绍,为准确反映全体居民收入分配全貌,从2014年开始,原来按季度发布的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将被改革后的新口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代替。同时,在按季、按年发布农村、城镇居民收入及生活消费支出变化的同时,发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生活消费支出等变化数据。
http://www.nxnews.net/cj/system/2014/04/15/0110101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