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6月23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6月19日,记者了解到,男子张某和女子孙某因为冒充银川市房管局领导,谎称能帮人买到银川阅海万家的经济适用房诈骗他人24.5万元,分别获刑3年、4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张某认识了来银川打工的甘肃籍90后女孩孙某。当年8月,张某在陕北接到了孙某的电话,让其回银川一起“挣钱”。张某回到银川后,孙某告诉张某,她认识了一个小伙赵某,对方手里有几十万元钱,要想办法从赵某身上弄点钱做生意,张某便同意了。随后,孙某约见了赵某,并向赵某介绍张某,称张某是银川市房管局副局长,能办到经济适用房指标,赵某便请张某为他办事,承诺不会让他白帮忙,张某假装同意了。
后来再见面时,张某则自称是给银川市房管局局长开车的司机。接着,张某一次次向赵某要钱,理由不是办住房指标手续费,就是请客吃饭、借款等。由于对张某和孙某的双簧表演深信不疑,赵某先后14次向张某、孙某支付24.5万元的购房活动费用,其中17万元被张某挥霍,7.5万元被孙某花费。
2013年2月,赵某一次次催促张某和孙某要住房无果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3月4日,迫于压力,张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又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孙某。
经公安机关调查,张某和孙某出示给赵某的阅海万家D016号楼1单元15××号住宅销售合同属于伪造,房主也不是赵某。案发后,张某、孙某赔偿了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今年2月,金凤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孙某有期徒刑3年、4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张某、孙某不服,上诉至银川市中级法院。近日,银川市中级法院终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孙某有期徒刑3年、4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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