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24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记者 何巧云 见习记者 杨伟 通讯员 赵军平)近日,两名“江洋大盗”被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2013年12月3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自己的越野车拉着王某某窜至大水坑镇,蹲守在大水坑农业银行门口伺机盗窃财物,跟随武某至一轮胎修理部门口,趁武某修补轮胎之际,将车内存放的1.4万元现金盗走。今年1月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拉着王某某再次窜至大水坑镇,趁闵某补车轮胎之际,将车内存放的25万元现金盗走。年6月12日,王某和王某某在大水坑镇趁被害人张某离开之际,将其车玻璃砸坏,将车内的15万元现金盗走。
近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某涉嫌盗窃罪,且盗窃数额巨大(41.4万元),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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