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不得为民办初中筛选学生提供便利

时间:2015-07-03 08:44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杨丽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择校热”和“大班额”等现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近日,宁夏教育厅、监察厅联合下发《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问题的通知》,要求地级市要将治理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问题作为依法治教和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小学招生,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保规定年龄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初中招生,可实行单校划片(一对一)、多校划片(一对多)、九年一贯制等多种方式进行。严禁学校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学校违规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小学不得为民办初中学校筛选学生提供便利。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可适当放宽班额,但要采取切实措施逐年减少。从2015年起,争取利用3年的时间,基本解决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过大问题。
  
  据了解,今年我区将继续实施优质教育资源扩面工程,实现合作发展组织内各学校在办学理念、教育资源、管理方法、特色品牌等方面共享,全面带动薄弱学校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力争2015年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扩面达到40%,到2016年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扩面达到80%,到2017年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扩面达到100%。
  
  教师队伍建设也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部分,我区将积极探索取消教师校籍专属管理,教师由“单位人”变为“系统人”的管理机制。对新招聘的特岗教师,首先分配到农村学校,再与城市区优质学校教师轮岗交流,系统培训1-2年后再回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城镇学校教师在评聘高级职称时,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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