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宁夏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于10月31日前在学校网站首页或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教育厅将适时组织相关督查。
据了解,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包含了学校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公开信息的相关统计数据,学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分类及答复情况,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评价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等。报告将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充分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解读方式,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按照要求,各高校要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做好动态更新,特别要加大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招生信息方面,重点做好录取程序、资讯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高校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定期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加快实施“阳光财务”,依法依规做好财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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