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9家区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移交”
下一步将推进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改革,逐步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集中统一监管
12月3日,宁夏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举行区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交接仪式。自治区发改委、环保厅、农牧厅、粮食局、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人防办所属29家企业正式移交自治区国资委监管,标志着区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2014年以来,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专项小组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启动区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由自治区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国资委等10个部门组成脱钩改革工作组,历时一年多,通过摸底调查、与企业逐户对接,清产核资审计、督促审计问题整改、审核确认等,对12个厅局所属47家企业实施脱钩改革工作。截至目前,有8个厅局所属29家企业办理了脱钩移交手续;另有7家企业将在近期移交;7家企业将通过解散注销、关闭破产方式有序退出;4家监狱和戒毒企业资产由国资委监管,隶属关系不变。下一步,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专项小组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配合自治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改革,逐步将自治区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集中统一监管。
在脱钩改革的基础上,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专项小组及自治区国资委将根据脱钩移交企业的资产状况、发展前景、市场预判、人才队伍和自治区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等情况,进行资产和资本的优化重组,组建产业龙头集团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政企分开、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做优做大做强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提高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