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 贫困县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5月30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获悉,为确保2020年实现全区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目标,宁夏结合实情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通过加强扶贫工作领导、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健全精准扶贫机制、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强化督促检查和激励、建立约束机制负面清单等系列举措,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市、县(区)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和市(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各级帮扶单位要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实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区市县乡村五级要以脱贫规划计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积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和统筹协调力度,把更多财力投入到扶贫开发并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同时,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完善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及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等制度,并建立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第三方评估机制及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
市、县(区)城乡规划、城镇规模和建设要坚持亲民、惠民等原则,坚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要以破除发展瓶颈制约为导向,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严禁搞华而不实的标志性建筑、景观景点等,当地财政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资金,优先投向乡镇、村组,重点保障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等急需的民生项目。
坚持多部门联合监管检查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直接惠及扶贫对象,不得用于与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无关的项目。对扶贫工作目标不清晰,工作措施不扎实,工作推进不得力和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差的县,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负面清单。贫困县及各级机关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