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路径图”正式出炉
7月26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日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清晰绘制出了宁夏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路径图”。
据了解,《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明确了宁夏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从8个方面统筹推进综合医改的重点任务,力争到2017年底,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让百姓从医改成果中有更多获得感。
按照《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首先从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开始,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探索成立多部门组成的自治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及合理的人事薪酬等制度,全面提升医院决策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其次,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调整医疗机构药品目录,推行药品(医用耗材)流通配送“两票制”管理。同时,开展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统一使用目录、统一挂网采购、统一挂网价格,医疗机构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宁夏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进行采购。
最后,还要巩固完善医疗保障体,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开展慢性病综合管理,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医疗”等新技术的应用,以“卫生云”为中心,以自治区、市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社保卡平台为基础,着力打造全区综合医改信息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