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统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 抵制强迫消费等行为
为营造良好的全域旅游发展市场环境,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将自治区旅游市场联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自治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县(区)也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加快形成全区一盘棋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格局。
《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尽快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加强部门间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2016年年底前,要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公开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旅游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旅游企业要合法规范经营,遵守公平竞争规则,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虚假宣传、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指出,要健全执法检查制度,在“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和大型旅游节会活动期间,对重点旅游线路、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交通枢纽等游客集中场所市场秩序开展联合例行检查;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旅游执法与司法相衔接,建立旅游市场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案情通报机制,确保能够及时查处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旅游志愿者要积极行动,提醒旅游者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为指南,自觉抵制参加“不合理低价游”。充分发挥“12301”等旅游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举报网络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