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6月8日,记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对16个行业门类的3598家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调查显示,2017年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8407元,比2016年名义增长4.3%。
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05201元,增长2.3%;专业技术人员62719元,增长2.9%;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49499元,增长4.8%;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39296元,下降2.4%;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58025元,增长6.3%。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1.8倍;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平均工资最低,是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67.28%。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68,比上年扩大0.12。
从各岗位地区差异看,五类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均为银川市,平均工资分别为114241元、66790元、54903元、42247元和67548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岗位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吴忠市,平均工资46505元;其他四类岗位平均工资最低的均为固原市,分别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80809元、专业技术人员47692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34533元、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人员33654元。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岗位间工资差距最大,岗位间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3.63;股份合作企业岗位间工资差距最小,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32。(记者李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