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时间:2019-01-17 16:06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为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月16日,银川市公安局公布4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坚决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驾护航。
 
  一、“3.09”专案涉嫌黑社会性质案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局刑侦支队和永宁县公安局民警摸排到以伍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线索,随即对该线索进行深入研判、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市局决定于2018年3月9日成立专案组,通过进一步开展工作,4月2日,市局调集相关警种和部分县分局60名警力对前期研判出的主要嫌疑人开展集中收网抓捕行动,成功抓获以伍某某为首的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后陆续抓获其他15名犯罪嫌疑人。
 
  经侦查,该涉黑团伙以犯罪嫌疑人伍某某为组织、领导者,邹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王某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闫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具有比较明显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
 
  截至目前,该涉黑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破获刑事案件14起(故意伤害案2起、开设赌场案6起、寻衅滋事案6起),行政案件3起,扣押管制刀具6把、赌博用具7副、涉案车辆2台。案件于2018年12月9日移送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永宁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于2018年12月20日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起诉至永宁县人民法院。
 
  二、金凤区尚某某案件
 
  2017年4月份以来,在银川市新火车站附近连续发生多起以“打扑克扎金花”的方式实施诈骗的案件,经金凤区公安分局缜密侦查,查明了盘踞在新火车站附近的以尚某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的诈骗犯罪事实。同年10月10日组织收网行动,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经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18人。2018年12月3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定诈骗犯罪事实11起,该团伙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共判决18人,其中主犯尚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
 
  具体案情:2017年4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尚某某组织、指挥以被告人陈某、徐某某、于某为首,以被告人张某某等人分别为成员的犯罪集团,集团成员分别按分工实施接站、打牌、放哨、送人等行为,长期在银川市新火车站以接站乘车为由,负责接站的被告人将乘坐火车至银川需要倒车的过往旅客骗至诈骗窝点后,再由其他多名被告人冒充等车旅客与被害人以“扎金花”的方式进行赌博,其中一名被告人会趁被害人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扑克牌发给被害人与负责开牌的被告人,以此骗取被害人钱财,骗取成功后,在屋外放哨的一名被告人就会进屋以坐车为由,将被害人送至相关地点后迅速离开。待将被害人送走后,所有参与该起犯罪的被告人会按照要求聚集,并参照各自分工和定好的规定将赃款进行分配,所分赃款全部被集团成员挥霍。
 
  三、王某某、姚某等9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2017年8月至11月期间,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姚某为首,以犯罪嫌疑人李某等7人为成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失足妇女怕被公安机关处理、不敢报警的心理,采取冒充警察要挟、威胁失足妇女的方法,先后在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等地将失足妇女骗至指定地点后,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强行向失足妇女索要财物,涉及抢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诈骗等多项罪名。该案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9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人,取保候审1人,破获刑事案件13起,现已依法移送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具体案情:2017年8月份以来,王某某等人在银川市兴庆区某宾馆组成了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姚某为首,以李某、吕某某、顾某、张某、王某会、马某某、南某为成员的犯罪集团。2017年8月至11月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微信以嫖娼为由将失足妇女骗至指定宾馆,或冒充警察要挟,或直接使用暴力威胁,强行向失足妇女索要财物。该犯罪集团利用失足妇女这一特殊人群害怕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不敢报警的心理,先后在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等地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抢劫、诈骗、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兴庆区公安分局组成专案组,经过近10个月的工作,奔波千里,转战四川、浙江、甘肃、陕西、广东、重庆等地调查取证,先后找到12名被害人,抓捕犯罪团伙成员王某某、马某某、南某,核实刑事案件13起,其中核实敲诈勒索案9起、诈骗案2起、抢劫案1起、故意伤害案1起。成功打掉了这个以王某某、姚某为首的9人涉恶犯罪集团。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四、“02.16”聚众斗殴涉恶团伙案件
 
  2018年2月16日22时许,有群众报警称:当日21时许,其与朋友等人在贺兰山体育场北门口路边见面时,被一伙不认识的人持砍刀、匕首殴打,致使其2名朋友不同程度受伤。接警后,西夏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放弃春节假期休息,投入紧张的侦查工作。经依法侦查查明:该涉恶犯罪团伙以哈某某、马某某、周某为首,吸纳了张某某等10人为骨干成员,分别在银川市西夏区、金凤区、兴庆区持刀械棍棒多次聚众斗殴,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并且以马某某为首的小型团伙多次实施盗窃犯罪。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2月16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7人分别在西夏区贺兰山体育场、金凤万达、兴庆区石油城前城家园3次聚众斗殴,致使3名被害人受轻微伤,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5月23日,该涉恶犯罪团伙案已由西夏区公安分局移送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具体案情:2018年2月16日22时许,银川市局110接到多人报警称:西夏区贺兰山体育场有多人持刀打架斗殴,经查殴斗双方涉案人数多达30余人,携带木棍、砍刀等凶器,在相互斗殴中两人受伤。该案发生正值春节期间,参与殴斗人员在短时间内迅速聚集三十多人,并且携带管制刀具在公共场合中打架斗殴,给辖区居民造成巨大恐慌影响恶劣。西夏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经过三天的摸排走访、蹲点守候及询问目击证人,确定了当天在贺兰山体育场聚众斗殴的具体犯罪人员,专案组于2018年2月20日至21日,将当时在场的30余人全部抓获归案。
 
  经查,该犯罪集团以哈某某、马某某、周某为首,吸纳张某某等10人为骨干力量,分别在银川市西夏区、金凤区、兴庆区持刀械棍棒多次聚众斗殴,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并且以马某某为首的小型团伙多次实施盗窃行为。该涉恶犯罪团伙成员均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记者胡俊)
(责任编辑:苏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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