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辩护多一分覆盖,司法就多一分公平、公正、理性,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就多一分保障,这是促进法治文明的重要举措。”6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说。去年以来,宁夏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共办结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248件,同比增长61.1%。
2018年,自治区司法厅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在银川市和石嘴山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在宁夏已实现全覆盖,全区11家看守所、27家人民法院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9年,被告人史某某酒后驾车,拉乘被告人张某某等人在灵武市境内与被害人王某停靠在非机动车道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并驾车逃离。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宁东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后,由民警赵某、辅警李某以及王某驾车追赶至能化大道处将被告人史某某截停。在民警调查处警过程中,史某某伙同张某某对辅警李某实施辱骂、殴打,致李某颈部软组织挫伤,妨害民警执行公务。法院受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史某某危险驾驶、妨害公务罪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知为史某某指定辩护人。灵武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通知后,指派宁夏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炤担任史某某的辩护人。
“了解案情后,到银川市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史某某。史某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系坦白且当庭自愿认罪,史某某属初犯、偶犯,建议法庭从轻判决。”接受指派后,王炤的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充分维护了史某某的合法权益。最终,判决被告人史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决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5000元;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在司法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结果中,抽查宁夏上报的100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仅1件案件需进行不合格异议审查,是全国25个省(区、市)中仅1件不合格案件的4个省份之一。为发挥法律援助在人权司法保障中的作用,让经济困难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得到专业、优质的法律援助,以高质量的刑事辩护和法律服务捍卫公平正义。今年,宁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记者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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