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五市及宁东基地全面启动排污权市场交易,实现全区排污权交易地区全覆盖。今年,宁夏将继续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优化完善交易平台和综合管理系统,扩大企业确权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企业全部纳入确权范围,实现有效活跃二级市场交易,推动排污权交易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等7部门印发实施了《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与之配套的交易规则、价格管理、储备调控、出让收入、电子化交易、抵押贷款等管理制度,合理精准测算企业治污成本,发布排污权使用费征收标准,基本建立起排污权“1+6”政策制度体系,确保各项交易行为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初步建成覆盖区市县三级,集信息、服务、交易、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排污权交易平台,完成初始排污权企业确权1084家,对重点管理企业做到“应确尽确”。核定自治区、五市及宁东基地储备排污权,做到“应储尽储”,为宁夏全面开展排污权交易奠定了基础。
今年,宁夏各相关部门将结合交易市场实际,对已出台的排污权交易管理制度进行系统评估和深化完善,提升政策制度的指导性、可操作性。谋划制定排污权租赁、回购出让审查、总量调剂等细化政策制度,建成较为完善的“1+6+N”政策制度体系,提高交易制度的系统性和交易市场的规范性。针对自治区企业数量少的实际,指导市、县(区)深入排查工业、农业、服务业中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企业,并组织开展确权,进一步推动“应确尽确”,努力扩大交易主体基数。通过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扶持激励机制,对积极开展总量减排并入市交易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优先安排减排资金等优惠政策,持续扩大可交易排污权申报量,为活跃市场交易提供必要基础。通过收紧环评审批总量前置关口,严格落实环境质量不达标和减排任务未完成地区新建项目总量倍量替代要求,以排污权市场交易倒逼污染减排,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记者李锦实习生杨盛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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