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聚焦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目标,创新性提出一系列优化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的举措,持续为事业单位放权松绑,激活事业单位人才干事创业“一池春水”。
在完善政策设计方面,宁夏坚持规范和优化并举,如明确岗位类别和数量动态调整和统筹设置情形,规模小、人员少、专业领域相近的事业单位,以及实行“县管校聘”改革或县域医共体改革的事业单位,可按规定统筹设岗,进一步提升岗位职数使用效力;明确“双定向”岗位实行“总量控制、职数单列、动态管理”,已聘用人员在岗位职数总量内按规定正常晋级,定向岗位可聘用取得职称较长时间未聘人员和临近退休人员,确保定向岗位规范使用的同时发挥最大效力,惠及更多基层人才。
此外,宁夏还坚持激励和引导并重,激发用人单位自主活力。针对事业单位存在的评聘矛盾等制约事业单位发展的实际问题,宁夏实行周期性全员岗位竞聘激励机制,对岗位“能上能下”效果明显的事业单位给予政策上倾斜突破,允许通过竞聘跨级晋升和等级内跨档晋升,专业技术正高级和副高级岗位比例可适当倾斜;自治区全职引进和自主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称资格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相应岗位最低等级。
同时,根据人才引进和事业发展需要,宁夏对人才密集事业单位持续优化岗位聘用政策供给,开展自主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点,对高等院校建立实施“预聘—长聘”制度,引导高校完善人才竞争和流动机制,为人才创新提供人事政策新支撑,全面激发事业单位人才干事创业活力。(完)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