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27日讯 据青海新闻网报道 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公布了国家和我省低价药品清单,公布国家定价范围内低价药品清单西药283种、中药250种,公布我省定价范围内低价药品清单西药114种、中药174种、民族药6种。这是记者8月25日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的消息。
据悉,低价药品清单公布后,我省将强化五项工作,切实执行好低价药品政策。一是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二是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现阶段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三是建立低价药品清单进入和退出机制。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对因价格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将及时纳入低价药品清单;对因生产成本上涨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突破低价药品标准的,由生产企业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后退出低价药品清单。四是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药品价格市场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对独家生产或具有一定垄断性的药品要重点监测。五是价格、卫生计生、人社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使价格、采购和报销政策能够有机衔接,进一步完善低价药品采购办法,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
http://www.qhnews.com/index/system/2014/08/27/011492750.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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