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28日讯 据青海新闻网报道 记者8月25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日前,省卫计委制定印发《2014年青海省农村牧区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补助,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制度,逐步建立农村牧区孕产妇医疗保障机制,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牧区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据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方案》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限价政策,县(区)级医疗保健机构正常分娩500元,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1000元,剖宫产1500元;乡(镇)卫生院,正常分娩4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因高危难产,在扣除专项补助后按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给予补助。对个人负担较重的贫困家庭,在农村医疗救助中给予救助。正常住院分娩的产妇,在享受专项补助后,其余费用自行承担,不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科学施治,向孕产妇提供全程优良、安全、经济的助产服务。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资质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各种非法接生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广大孕产妇生命安全。
http://www.qhnews.com/newscenter/system/2014/08/28/011493720.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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