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4日讯 4月28日,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创新,督促和引导各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要求,西宁市对市属学校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进行调整,由原来以区域划分的5个督学片区调整为以学段和办学类型划分的8个督学片区。同时,94名同志聘任为市级督学,其中49名同志为责任督学,对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
8个督学片区为,高级中学片区(1个)、完全中学片区(2个)、初级中学片区(3个)、职校及幼儿园片区(1个)、民办学校片区(1个)。每个片区由5所左右的学校组成。
聘任的督学对教育事业十分熟悉,有的是多年从事教育的校级领导干部和资深教师,有的曾经当过教师,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他们将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督促学校整改,并有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的权利和义务。也有权对学校管理、招生收费、课程开设、教育教学、教师师德、学生学习、课业负担、学校安全、卫生、校风、教风、学风等情况进行督导。
为了督促责任督学履职,方便师生家长联系,西宁市统一制作了标牌,将责任督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学校显著位置予以公布。本次督学任期三年,由西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考核和管理。
http://www.qhnews.com/newscenter/system/2015/05/04/0117042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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