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21日讯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省财政2014年以来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调整工作,对国家已明确取消和不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时予以取消和调整,同时建立了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评估和调整机制,目前已逐步实现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调整工作的制度化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和我省关于清理省政府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要求,结合省财政工作实际,目前共取消财政行政审批事项8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项。按照工作性质和方便相对人的要求,省财政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并形成了《青海省财政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待审查批准后将按程序公布。
为加强财政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省财政将2项审批事项下放到市州财政局的同时,及时开展了审批事项业务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为便于相对人办理财政审批事项,省财政去年将6项财政审批事项进驻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一个窗口统一办理,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按照财税管理改革和依法理财的要求,对财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财政审批事项进行评估,及时实行取消、下放等动态调整,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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