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融业发展提速进位 成为青海新的支柱产业
“十二五”时期,我省金融系统全力落实《青海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型金融业态迅速发展,提前或超额完成社会融资规模、金融业增加值、贷款余额、企业上市挂牌4项主要指标,成为我省新的支柱产业。
“十二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青海省深入推动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意见》等40余项政策文件,建立完善了政银企沟通协作、金融考评奖励、政府签约督办等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金融改革发展和金融服务水平的提升。自2011年以来,省政府累计兑现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7763.26万元和金融支持工业、小微企业发展奖补资金近8630.18万元,开创了财政金融“双轮”驱动、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创新型金融机构的成长。截至2014年末,我省新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等创新型金融机构160余家。其中,新设小额贷款公司85家,完成规划目标的4.25倍;贷款余额49.71亿元,年均增长165.5%;融资性担保机构69家,在保责任余额337.18亿元,完成规划目标的2.25倍,年均增长53.4%。相继组建成立了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公司、西部矿业财务公司、西宁民间投融资综合服务中心、青海汇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青海创新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政策性、创新性金融机构,多样化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形成。
据省金融办提供的数据,2011年至2014年末,全省社会融资规模翻倍增长,年均增速30.1%,融资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速33.88%,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提升至7.6%,金融业自身发展和服务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14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4171.73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128.9%,年均增速23%,提前21个月完成规划目标;人民币存款余额4529.87亿元,完成规划目标的90.6%,比“十一五”末增长95.3%,年均增长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