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北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突出“四个支撑”
喜讯传来,近日,海北藏族自治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今年以来,海北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按照“以四个支撑提升示范州创建水平”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现新高度。
以规范化管理支撑创建示范点打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创建示范点标准,严格按照标准体系,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建章立制、宣传氛围营造、为民服务形象展示及工作亮点等方面精心打造,使示范点建设不仅做好了规范化管理这个规定动作,而且做好了突出特色化建设这个自选动作。
以一点一特色,释放示范群体效应支撑示范州建设。推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标准,在州直和各县命名挂牌了一批创建示范单位,并结合国家级创建示范单位和省级创建示范单位,形成了一批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的创建示范群体,发挥典型引领、辐射带动的示范群体效应,真正成为示范州创建的有力支撑。
以法制化机制化建设支撑示范州创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法规,依法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并落实“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干部重点承诺推进、部门分工负责、干部包干、定期督查和严格考核达标等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创建工作“十项机制”,形成具有海北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使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在依法依制轨道中不断深入。
以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支撑示范州创建内涵。改变单一的“漫灌式”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受众的特点,多做“滴灌式”的引导教育。以全州各民族的特色文化和优良习俗的感召力,打造实体化的创建载体、坚持大众化的创建动力,引导各民族增加来往、增进感情,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谐,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结合实际,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和创建主题活动,使创建活动的内容、理念、形式、方法更加通俗化、具体化、生活化,形成人人支持创建工作、人人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