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12月28日,记者从省文化新闻出版厅获悉,为完善我省公共文化管理体制,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省政府近日批准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加快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主要有5方面38个分项内容。购买公共服务的5方面分别是:公益性文化体育产品的创作与传播,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展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运营和管理,民办文化体育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
在资金保障方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逐步加大现有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和供给机制,使社会力量参与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日益丰富,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