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已全部承接落实国务院公布取消和下放的205项
行政审批事项,省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62项
自2014年以来,青海省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工作。截至目前,青海省已全部承接落实国务院公布取消和下放的205项行政审批事项,省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62项,成为全国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省份之一。
两年来,青海省对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省政府令、网上公示等方式告知行政相对人,并立即停止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做到了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对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53项行政审批事项,除涉及海洋、边境、民航管理等方面的17项外,省级层面共承接36项。通过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编制服务指南,绘制运行流程图,实现了无缝衔接、平稳过渡,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省级层面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多次集中清理,共取消下放调整531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下放373项,精简幅度达到51%。
与此同时,青海省在全国较早开展了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行100件规章、222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1810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12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是各级政府2015年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年来,青海省对省级保留的3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取消10项,将16项调整为政府部门内审批事项,2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6项调整为行政服务事项,1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备案)事项,彻底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享有公平、可及服务的感受愈发深切,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了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