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中国野生动物之乡”申报命名工作
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为打造我省野生动物名片,充分调动各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积极性,提高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断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开展,省林业厅与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近日联合组织开展我省“中国野生动物之乡”申报、命名工作,并印发了《中国野生动物之乡命名管理办法》。
此项工作内容包括申报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种群数量、居留时间、栖息地条件等)、保护管理状况(保护管理机构、资源监测和保护管理措施等)、公众的保护意识和发展规划、申报物种的本底调查和资源监测报告等。并上报反映野生动物资源与保护状况的照片、光盘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工作定于今年5月31日前完成,经省级专家论证后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处。
我省有陆生脊椎野生动物499种,占全国的10.26%,其种群数量较大,分布广,青藏高原特有种较多,种类中多大型动物,资源动物蕴藏量丰富,具有青藏高原的特殊性。此次我省“中国野生动物之乡”的申报、命名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省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方面有了新拓展,将极大推动我省生态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