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十三五”投资6.3亿元促进农村环境整治
“十三五”期间,海东市将力争完成未整治村庄的整治任务,预计投资6.3亿元,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覆盖。
村容整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保护劳动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生活环境质量,推动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2015年,海东市实施126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受益人口达40多万,累计完成395个村的环境整治项目。在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同时,海东市高度重视长效机制的建立,创造了可借鉴和复制推广的“户清扫、村收集、县乡转运处理”的“平安经验”。但是,全市农村环境整治还存在长效机制未形成常态化、群众的环卫意识不高、乡镇垃圾填埋场短缺等诸多问题。
为此,海东市计划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大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抢抓国家环保部将青海省列入农村环境项目实施全覆盖试点省的机遇,每年实施300个村左右,争取3至5年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为奔小康奠定有力基础。同时,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力争年内新创建省级生态乡镇6个以上,省级生态村20个以上。加快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与村规民约建设相结合,与已经实施过的党政军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和正在建设的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相结合,着重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多渠道筹措资金,巩固保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