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部门取消6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6月30日,记者从省编办了解到,青海省政府部门取消6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9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此举将使中介回归市场定位和服务本位,更加便利群众办事创业。
省政府近日正式公布《青海省政府部门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和《青海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此次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涉及30个部门共计161项,其中,取消66项,保留95项。
根据国家要求,我省此次清理规范的范围是省政府各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有偿服务。主要集中在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工程许可、企业和个人资质资格认定等领域。
省编办工作人员说,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今后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规定,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法律、法规、规章仅明确要求申请人提供受理要求,没有明确要求必须委托中介机构的,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资料。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将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彻底消除“中梗阻”。
本次行政审批中介清理规范,将对减轻企业负担、便利群众办事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