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全面完成
记者近日从省编办获悉,青海省于2015年3月正式启动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省级政府部门两个清单编制公布工作已于当年提前完成。全省46个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以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为原则,经过准备部署、自查清理、审核确认、政府审议,截至2016年6月30日,权责清单全部编制完成,提前半年正式公布。
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体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大任务。我省在推进省级政府部门两个清单编制工作的同时,对市(州)、县推进此项工作作了统筹部署。各县县委、县政府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部门和单位,主要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工作部门的挂牌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各单位,做到了部门全覆盖。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按照11+X类别,进行全面清理。
按照保留的行政权力编制权力清单,列明每项行政权力的行使主体、权力名称、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时限要求和收费情况等。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编制责任清单,对责任主体、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单位、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和受理地点进行明确,确保权责匹配。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逐项绘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环节、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各县政府部门注重与省、市(州)部门在权责清单工作方面的对接,跟进省、市(州)政府简政放权工作进程,对上级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并及时编入了权责清单中。从公布情况看,各县行政职权平均保持在3730项左右,符合各县实际。做到了与省、州级两个清单形式统一、职权分类统一、职权数量大体相同。为确保两个清单的合法性,切实做到各项职权于法有据,乐都区、门源回族自治县、海晏县、贵南县在合法性审查时,依托政府法律顾问团,对两个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了详实的审查意见书。海北藏族自治州注重衔接自治州地方性法规,如将《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内容梳理进了两个清单,体现了地区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