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手段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实现责任可追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创新监管手段,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以此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据悉,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在细致梳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内容涵盖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五大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与使用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审核认证等24项随机抽查事项。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监管职责,梳理制定《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省内197家企业列入省本级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建立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研究、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职责,分类建立省本级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取得食品药品执法资格的44名监管执法人员进入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一分开”工作细则》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做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实现了责任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