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39个部门和单位实现涉企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记者从青海省工商局获悉,截至12月2日,青海省实现39个部门和单位涉企业信息互联互通,为进一步深化信用监管,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奠定了基础。
省工商局积极发挥牵头抓总职责,开发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平台,制定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标准、信息交换技术规范等制度。通过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和工商专网等,推进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数据公示和数据利用,打通了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平台的联网通道,形成了全省企业信用信息“一张网”。
目前,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等39个第一、第二批联网的部门和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平台归集公示涉企信息101765条。按照《实施方案》,到今年12月31日,实现第三批7个单位和部门联网,联网单位总数达到46个。到明年6月30日,将全面实现省、市(州)、县(区)相关部门三级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