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52.09万贫困人口 已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贫工作会上获悉,截至10月底,青海省全省52.09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6459.47万元;全省37.2万应参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9977名重度和中轻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166.2万元,切实减轻了低收入和无收入贫困人口的负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杨颐表示,今年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重心向扶贫一线转移,干部力量向扶贫一线倾斜,优势资源向扶贫一线聚集,较好发挥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民生保障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增强了贫困地区和家庭自我发展能力。实施了转移就业脱贫行动,使其成为农牧民脱贫增收的主渠道。截至目前,全省转移贫困家庭劳动力5万人次,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1165个,先期对当年确定退出的365个乡镇和404个贫困村实现全覆盖。累计兑现培训补贴、职介补贴、社保补贴等各类就业补助资金1274.92万元,惠及9207名贫困家庭劳动力。通过实施技能脱贫行动,对贫困地区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交通住宿费补贴,全省6州和六盘山片区就业技能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向上浮动10%。同时,在化隆回族自治县探索开展了“带薪在岗实训”试点,支持贫困劳动力到拉面餐饮企业进行一到两年的岗位实训,实现技能和收入“两不误”。至10月底,培训贫困家庭劳动力3.04万人次。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起,青海贫困人口就医可同步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各项惠民政策,切实解决了贫困人口就医“跑腿垫资”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实施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攻坚行动,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助政策,在定点医药机构和经办机构建立“一站式”医疗保障和救助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和统筹层次,全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切实减轻了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同时,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对重度、中轻度残疾人实行差额补贴政策。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