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西北地区首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府规章
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制定出台了《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该《办法》经省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西北地区首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府规章。
随着我省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建筑能源消耗在能源消耗总量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建材生产和建筑建造、使用过程中消耗的能源,已占全社会总耗能量的30%以上,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发展绿色建筑既有利于降低能耗,推动相关传统产业技术升级与产品更新换代,引领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也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办法》共7章49条,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运营与改造、技术与应用、引导与激励、法律责任六大部分。该《办法》出台旨在确立绿色建筑的法定地位和执法主体,对绿色建筑项目立项、土地利用、绿色节能审查、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验收、能效测评等绿色建筑建造过程提出了要求,建立了诚信管理、既有建筑能耗监管改造等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一批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