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首个消费者维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试点在大通县挂牌
3月10日,青海省首个消费者维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试点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挂牌,调解委员会将引导消费者有事找法、解决事情靠法,使消费纠纷矛盾解决起来更方便、快捷、低成本。
2016年12月,省司法厅、省工商管理局、省消费者协会、省人民调解员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消费者维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是确保消费安全,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消费纠纷及时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如市场、商场、超市,解决在萌芽状态。
消费者维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将使解决消费纠纷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