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5月6日,记者从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获悉,目前,我省做到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共为21.44万人次贫困人口报销医疗费用3.62亿元,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
省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针对全省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比例较大的实际情况,将医保精准扶贫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报请省政府研究同意,出台《青海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实施一系列惠及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措施,做到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共为21.44万人次贫困人口报销医疗费用3.62亿元,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付比例达到90%以上,个人自付比例在10%以下,有力助推了全省脱贫攻坚工作。
今年,省医保局将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贫困人口脱贫兜底医疗救助,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付比例稳定在90%以上。实时掌握贫困人口信息,及时更新医保信息数据,坚决做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各地不得超标准简单搞自付封顶或“零自付”,不得因提高贫困人口报销比例影响其他群众看病报销并形成攀比。
省医保局还将进一步加大城镇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修订完善《青海省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提高统筹层次,全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同步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切实解决群众就医跑腿垫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