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就进一步加强疫苗监管和改革完善全省疫苗管理体制提出13条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该方案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疫苗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将疫苗药品安全纳入全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与全省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同步开展。明确了疫苗监管事权,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疫苗生产环节日常监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及跟踪检查。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疫苗集中招标、统一采购和逐级配送管理。市州、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疫苗配送、储存质量监管。市州、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疫苗接种管理;加快推进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疫苗采购、配送、接种等环节和过程管理。实施疫苗电子追溯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疫苗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疫苗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严厉处罚,实行巨额处罚、终身禁业。落实疫苗安全“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人员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强化疫苗药品法律法规实施,严格监管执法;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疫苗质量安全机制;对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在疫苗管理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从事疫苗监督检查、监管执法、使用管理等人员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等,导致出现重大疫苗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给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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