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兰州普瑞眼视光医院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兰州市七里河区滨河中路111号(租赁滨河饭店主楼)
3、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滨河饭店主楼,地上共9层,租赁建筑面积8000m2。拟建项目为眼科专科医院,主要设置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屈光和斜弱视专科、眼预防保健及眼科急诊室、内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共设置床位140张,医院拟配备医护人员200人。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声环境
施工期主要分为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本次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调整同时作业的施工机械数量,运用围墙加以控制的措施等保证施工机械的噪声符合限值,使施工噪声影响降到最小程度。
(2)大气环境
施工期间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装修期间及污水处理站建设时产生的污染。施工期扬尘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定期洒水降尘,设置隔挡设施等减小对环境的影响。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现场不设拌合设施,外购商砼。
(3)水环境
拟建项目施工阶段仅进行简单装修,无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设备和进出车辆冲洗水等施工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滨河饭店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固体废弃物处置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装修弃渣。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涂料、废油漆桶、废稀释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其余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弃渣场进行处置。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期为室内装修、污水处理站的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原为已硬化地面,位于大楼东北角,污水处理站施工结束后覆土绿化,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1)大气环境
运营期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散发的恶臭,项目经SPM光解催化氧化法除臭后,用专用管道引入废气井道至楼顶西北侧排放,出风口避开东侧和西侧的敏感目标,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应考虑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以使环境噪声达到规定要求。由于项目北侧及西侧均为城市道路,应在项目场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医院临南滨河东路侧住院病房等必须采用双层隔声玻璃窗,减轻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分析
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5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医疗综合废水,环评推荐项目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即“预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出水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兰州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应急事故池考虑设置容积约为15m3。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必须妥善分类并且全部采用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表示规定》的专用垃圾袋包装,并封好袋口,装在专用容器中,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兰州普瑞眼视光医院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对提高改善居民医疗卫生条件,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医疗废水、恶臭气体、设备噪声、医疗废物等污染物在严格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兰州普瑞眼视光医院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222号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15352306065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经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联系电话:0931-2126293
兰州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