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通过此次公告,对积石山县大河家镇甘河滩村集中采砂区四号矿区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矿区位于积石山县大河家镇甘河滩村南侧,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2°46′14″,北纬35°47′59″。矿区面积为0.0066km2,开采矿种为土砂石矿,采用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2万m3/a,项目设计开采标高1990-1965m,估算资源量9.84万立方米,可利用资源量为8.86万立方米,回采率95%。本项目矿山服务年限为5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开采区、废土石堆放区、砂石加工区和办公等配套设施。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将产生废气、固体废物、废水、噪声以及生态等环境影响。
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建成后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污染及治理措施为:
项目矿山开采过程中主要采用洒水抑尘措施;生产中没有废水排放,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抑尘洒水,不外排;对废石场采用水土保持措施;生活垃圾使用垃圾箱临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理。
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区大气环境及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治理措施可行,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项目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较好;公众对本工程均持积极支持态度。综上所述,本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㈤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团体;
2、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态度;
(2)对项目建设所在区域的水、气、声、固体废物等环境质量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3)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㈥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积石山县甘河滩文武砂石料厂
联系人:马总联系方式:13897335705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0931-6403956
Email:45498306@qq.com
㈦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请需要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公众与评价单位及时联系索取。
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期限: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
㈧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政府网站或报纸公示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发布10个工作日内。
积石山县甘河滩文武砂石料厂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