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康县周家坝镇柿子窝至商场背面河道采砂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陇南市康县周家坝镇柿子窝西侧平洛河河道,位于康县周家坝镇。采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5°32′2.09″;北纬33°34′32.95″。
建设单位:康县隆信砂石开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康县周家坝镇柿子窝至商场背面河道采砂项目,产品为建筑用砂石料。采砂区面积为6000m2,长度为750m,平均宽度8m,开采深度3m,生产规模为18000m3/a。本项目由于河道采砂为采用挖掘机进行采砂,采出后运至加工区进行破碎筛分,生产工艺具体为挖掘、铲装、运输、破碎、洗砂、筛分等工序。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及采取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采砂过程对地表水影响主要为采砂过程对地表水造成的扰动,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河道原有水生生态环境,但通过严格控制采砂作业范围,禁止在规划采砂区外围作业及洪水期(7月-8月)禁止进行采砂活动等措施,可以将对河道扰动降至最低。加工过程采用湿法作业,加工区、道路喷洒降尘水全部通过蒸发、损耗,洗沙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无外排废水产生,不排入平洛河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增加河流污染负荷,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采砂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无组织废气:运输道路扬尘、破碎工段粉尘、原料和成品堆场扬尘、运输车辆废气等,通过对破碎加工过程设置喷淋装置、堆场进行遮盖洒水、矿区道路定期洒水降尘等方式处理后,废气排放分别《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噪声主要为采砂机械、运输车辆噪声及加工区破碎筛分噪声等,工程机械采取消声降噪措施,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夜间生产,使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及环保措施
采砂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河道疏浚垃圾、沉淀池泥沙及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用作绿化培土外售,处理后加工区无堆存;疏浚河道垃圾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矿区生态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建设及开采过程工程占地改变区域土地利用性质,剥离表土堆放、施工机械碾压及施工人员日常活动等均会造成一定面积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前期和开采前应增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加强矿区道路运行车辆的管理及对矿区生态修复;开采期在项目区设置警示标志,禁止车辆设备随意在采砂区形式及破坏性采砂,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内提出的开采方式进行开采,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禁止破坏河道水体。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后,可使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采砂服务结束后,通过落实对采砂区采用工程及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对扰动区域生态进行恢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康县周家坝镇柿子窝至商场背面河道采砂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康县河道采砂规划要求,项目的建设不仅能够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原材料还可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采砂过程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及监控管理措施,严格遵守清洁生产要求、充分保证环保投资的前提下,可使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康县隆信砂石开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陇南市康县周家坝镇柿子窝
联系人:郭才琴
联系电话:1389358881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陆都花园8号楼1单元
联系人:员工
联系电话:17361588188
邮箱:2372546033@qq.com
康县隆信砂石开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