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香炉山商砼站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兰州新区香炉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高家庄南侧900m处的新区商砼产业园区
总投资:2000万元
建设规模:兰州新区香炉山商砼站位于兰州新区高家庄南侧900m处的新区商砼产业园区内,总占地14364m2,设计生产商品砼35×104m3/a,建设120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位于搅拌楼内,并配套建设原料棚、地磅房、办公生活大楼、消防设施等,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
验收单位:兰州新区香炉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恒鑫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
二、建设情况
2019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兰州新区香炉山商砼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6月取得《兰州市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关于对兰州新区香炉山商砼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环审发〔2019〕43号)。兰州新区香炉山商砼站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建设完成投产运营。
三、环境违法情况及整治
2020年5月12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下达《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0]新003号),现场调查中发下如下环境违法行为:(1)兰州新区香炉山商砼站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尚未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商砼车清洗罐体废水(含废渣)随意倾倒至厂区南侧渗坑排放。
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15日委托我单位开展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依据现场走访调查,建设单位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当日(即2020年5月12日),即组织人员对厂区南侧排放清洗罐体废水汇集至低洼区域形成的渗坑(长约4m,宽约3m,深约0.5~1.0m)进行清理,将淤积泥沙、低洼处表层土壤全部清运至兰州新区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并拉用临近工程基坑开挖土方进行回填平整,上述整治工程已于2020年5月14日完成。本次事件后,建设单位明确规定所有商砼车辆清洗须在拌合楼西南侧设置的清洗区域,罐体清洗废水全部排入废料池,经沉淀后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泥沙由龙兴运输公司清运至园区指定地点,验收调查期间再未发生场外清洗商砼车。
四、工程变更情况
较环评阶段,本项目建设性质、地点、规模等均未发生变化,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本项目不涉及工程重大变动。
五、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设置200m3三级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生产工序;生活污水暂存至化粪池后委托第三方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
(二)废气
粉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运输,场内采用筒仓存储,通过滤芯收尘器除尘;搅拌机自带收尘器;砂石料采用半封闭式储料棚;斜皮带机输送物料的皮带输送系统未封闭式结构;场区配备软管,定期对场区内洒水。
(三)噪声
主要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设置减震基础。
(四)固体废物
收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回用与生产,剩余泥土及洗车废水排至沉淀池定期由龙兴运输公司清运至园区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统一收集,卫生填埋。
六、环境保护措施设施运行效果
(一)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环境保护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营运对段家川、高家庄村等敏感点影响有限。
八、验收结论
兰州新区香炉山商砼站建设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未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满20个工作日截止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13919900221
邮箱:42389756@qq.com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姚荣贵
联系电话:15117175000
邮箱:614759817@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验收单位,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详细见附件:
附件:兰州新区香炉山商砼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pdf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