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格尔木市渔水河生态治理工程(渠系改造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社会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经
1、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u_xLWQ8SqWdO_DJb9rJdQ
提取码:y3zz
2、纸质版报告获取途径: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的10个工作日内到格尔木市水利局内联系杜工(地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金峰中路75号,电话:18909792551)查阅报告书全本。如需进一步索取补充信息,请通过电话的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为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环境影响范围外的关注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或向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反馈。生态环境部表格下载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征求意见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信息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格尔木市水利局
2022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陈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