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出具的有房证据,让王先生哭笑不得 记者 陈团结 摄
大西北网3月21日讯 据西部网报道 社区调查、街办初审、区住房保障中心复审……为了能申请一套经适房,西安市民王强(化名)和妻子经过了200多天的焦急等待,但终审时资料却被退回,理由是王强名下有一套豪宅。
这套豪宅190.59平方米,位于曲江雁南三路上,在高档社区里……王强如坠云里,到底是谁冒用了他的身份信息?
奇怪
莫名多出一套房经适房申请被退回
“要真是有这样一套房,我就太幸福了。”昨日,家住城北的王强说,正是因为莫名多出的这套房产,他申请经适房的材料被退了回来。
王强和妻子都已40多岁,多年前下岗后生活一直不宽裕,直到近年开了一家婚庆公司后,日子才慢慢好起来。“也挣不了多少钱,都是辛苦钱。”王强说,由于是本市户口,他和妻子又都下岗,收入比较低,所以在社区的建议下,他申请购买经适房。
王强说,审核经过了社区调查、街办初审和区住房保障中心复审,如果经过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他们的申请资格就会被批准。
“听说3月底就有一批经适房销售,我们很快也就能住上新房了。”王强说,3月19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的申请材料被退回,“说我名下有套房,还在曲江,而且是190多平方米的豪宅。所以不具备申请经适房资格。”王强顿时莫名其妙,“我真的没有买过房,更不用说豪宅了。”
怀疑
妻子追着丈夫问买房到底给谁住了
自从豪宅出现后,王强和妻子之间便爆发了一场信任危机。“妻子追问,买的房到底给谁住了,是不是外边有人了?我没买过房,也没钱买这么大的房,但网上查询就在我的名下,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昨日上午,王强和妻子沈女士一同来到了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经过查询发现,他名下确实有一套房产,在曲江雁南三路。记者在该中心出具的一份“房屋情况查询结果证明”中看到,“王强、沈XX以上贰位家庭成员,王强名下有住房壹处,面积190.59平方米,合同号Y11016664。”
随后,记者和王强来到了西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查询发现,王强名下的这套房产仅有备案,显示购买于2011年2月19日,目前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小区名为钻石半岛二期,开发商为陕西新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具体房号、户型并没有记载。
担忧
怀疑信息被人冒用担心买经适房泡汤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钻石半岛二期销售人员,了解到这一楼盘目前均价为2.2万元/平方米。按照该楼盘目前均价算,王强名下的这套房子价值419万元。
“我跟了他这么多年,家里有多少钱我还是清楚的。”王强的妻子沈女士说,这么多年家里并没有攒下多少钱,这次买经适房还要东拼西凑,更不要说买几百万元的豪宅了。
“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从来没有丢失过,也没有外借过。”王强说,到现在他也不清楚别人为何用他的身份购房,也不清楚自己的身份信息和复印件是如何被冒用的。
昨日下午,记者将王强查询到的购房信息和合同号提供给了该楼盘的工作人员,对方也觉得匪夷所思,并表示将会进行调查。
沈女士担心,他们好不容易等来的经适房申请资格,会因此而遇阻。
“这样的事情,我们也没有遇到过,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购房肯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昨日,西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建议王强尽快向有关部门报案,也可以找开发商查清事实真相。
律师说法
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的赵小东律师介绍,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因此,王强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房产信息的变更登记。
同时,《物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经查证,确有他人盗用了王强的身份材料,可以要求对方依法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此外,律师也提醒市民,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http://news.cnwest.com/content/2014-03/21/content_10898942_2.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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