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名字就能领快递 记者在西安8处体验3处冒领成功

时间:2015-03-09 09:55来源:大西北网-华商报 作者: 谢涛 点击: 载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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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在电子正街,记者报出姓名轻松领取快递,然后还给快递工作人员,并做了善意提醒  华商报记者 汤继颖 摄

  大西北网3月9日讯 翻着包裹、打着电话……经常能看到快递员在单位或小区门前忙碌的身影,可有谁知道,这样的操作流程存在着怎样的安全隐患?而两名90后小伙冒充买家骗领包裹被判刑的案例(华商报昨日A08版报道)进入大众视线后,更是引发市民对快递安全的关注。

 

  昨日,华商报记者就此进行体验,发现有经验的快递员有着自己独特的防冒领办法;但也有的则疏忽大意,只要报出姓名,头也不抬地就让来者签字领件。

  现象1

  凭“通知短信”及报姓名领取快件

  上午10:35 含光路西安体育学院门口

  3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正在道沿上摆放着几十件大小不一的包裹。3个快递员都正在用短信告知收件人。华商报记者上前询问,有没有自己的快递,一名快递员先问:“有没有收到通知领取的短信?”并进一步解释说,他在送快件前,会先用短信通知收件人,来领件的人也是要出示短信、并报出名字才可以领取。

  另一名快递员解释说,因为学生们有的正在上课,不方便接听电话,所以他会提前给他们发短信,然后让他们在指定的这一两个小时里来领取。

  因为没有短信,华商报记者在这个点没有冒领成功。

  上午11:00 交大一附院东门

  有2家快递公司在此送货。

  华商报记者向其中一家快递员询问有无自己的快递,快递员没能找到。而对每位领取包裹的人,这名快递员都不慌不忙,要问清来者的姓名、以及电话号码,核对清楚了才会让来人签字、领件。

  在这个地点,华商报记者冒领快件未能成功。

  说明:核对收件人名字并凭通知短信领件的办法值得借鉴,因为陌生人一般看不到别人手机上的信息。比起身份证领取包裹的做法,这种做法方便了那些使用网名的收件人。

  现象

  公共场合打电话通知时不说对方姓名

  上午10:40 南二环一小区门前

  一快递员把三轮车停在小区门口,在给收件人拨打电话时,只说:“你的快递到了,来取一下!”并没有提及收件人的姓名。

  上午10:42 含光路九锦台小区南门

  华商报记者走到一辆快递车前,询问有无自己的包裹,快递员在翻找过包裹没有找到后表示,如果一会儿接到“取件电话”,可以找家人或是朋友前来代领。

  上午11:25 电子正街紫薇城市花园小区门前

  一个快递员正从车上拣出该小区的快递,华商报记者向快递员询问有无自己的包裹,快递员查找后说没有。然后逐一给收件人打电话,说:“你的快递到了,小区门口来取。”

  说明:以上三个地点都位于人来人往、十分嘈杂的马路上,快递员打电话时选择不说收件人姓名的方式规避了风险。

  华商报记者在以上三个地点,均无法冒领快件。

  现象

  报出收件人姓名即可领取包裹

  上午10:55 阳阳国际东侧

  一快递员将所有快件摆放在地上,华商报记者扫了一眼地上的包裹,看到一个收件人的姓名,顺口报了这个姓名,快递员马上拿起来递上笔让签字,随后华商报记者告知实情,提醒该快递员以后一定要核对来者身份,以免遭受损失。

  上午11:08 南大明宫建材市场

  这里总共有4家快递公司的包裹在分发。这里的包裹被快递员码到了花坛边上,华商报记者看到其中一个收件人的姓名,报出了名字,快递员遂要扯下票据让记者签收,华商报记者随即拒绝并说明原委。

  上午11:30 电子正街我爱我家小区门前

  一快递员正蹲在地上,看着摆在地上的包裹,打电话通知收件人。华商报记者以同样的方式,报了其中一个包裹上的收件人姓名,小伙子头也不抬地挑出包裹就递了过来……当得知原委后,小伙子憨憨地笑了起来,挠了挠后脑勺不好意思起来,说以后会注意。

  说明:华商报记者在这3处冒领十分容易。在此提醒快递员们,在通知收件人时要注意收件人的隐私。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接到领件电话后,也一定要告知快递员,你是自己来领,还是让别人代领,会出示什么样的证明,以防自己的包裹被人冒领。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实习生 朱其麟

  行业要求

  应核实收件人真实身份

  “按照《快递业服务标准》,签收快件时,快递员必须当面核实收件人或代收件人的真实身份。无误后才能递交快件。”陕西快递行业协会秘书长马俊凯称,“在现实操作中,核实身份证往往很难做到。但即便不核实身份证,快递员也应拨打快件上收件人电话核实。”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瞄向了快递行业。“比如不法分子应聘成为快递员,私扣快件、盗取快件等。还有不法分子伪装成收件人,抢先一步领走快件。”马俊凯说,“这是行业发展和健全的过程,快递企业也应当着重培养快递员的法律意识,也包括自我防范意识。”

  律师说法

  冒领快件属欺诈行为

  “使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冒领他人的快件在法律上属于欺诈行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张允光称,“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相关链接

  货到付款掉包后再拒收 两年获利十余万

  2013年1月,公安雁塔分局曾破获了一起快递行业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某主要是利用货到付款的方式,比如购买衣服,他就将自己不穿的旧衣服包裹起来,等快递员将新衣服送来后,他就将新衣服拿出来,将旧衣服装进去,以没带钱为由拒绝收货或退货,然后就驾车离开。

  “在两年多时间里,他先后网购iPad、iPhone、鞋、高档衣服、袜子、电脑配件、手表等后掉包,涉案10余万元。”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308/227075.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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