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商人17年前合法携金河北被抓捕 黄金去向成谜

时间:2015-06-04 08:16来源:大西北网-华商报 作者: 王辉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6月4日讯 17年前,西安商人周振友在河北保定洽谈业务时遭当地曲阳县警方跨区抓捕,其携带的19公斤黄金被扣押。被刑拘30天后,“取保候审”的周振友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上访,但至今未果。周被告知,当初的19公斤黄金早已不知去向。

  2015年6月3日,72岁的周振友向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公安局发出律师函,要求撤销17年前对其以“涉嫌非法经营”作出的刑事拘留决定,主张返还被扣押至今的19公斤黄金。

  接到“大单”

 

  客户要金行携原料异地制作

  1998年3月下旬,开张不久的西安秦潼金行接到了一份“大单”:赶制一批纯金佛像,用于在河北保定市销售。在西安和平门外某地矿宾馆,金行经理周振友见到了自称来自杭州工艺品厂的客户赵云龙。开价高于市场行情的赵只提了一个要求:模具由其提供,金行派工匠携黄金原料前往保定异地制作。

  上个世纪90年代末,我国对金银生产销售管控严格,除了许可经营,黄金制品的异地加工尚需人民银行开具俗称“路单”的“外出加工单”,而隶属于潼关县金饰品加工厂的秦潼金行拥有合法资质,恰好可以开具。

  几经洽谈,秦潼金行决定以库存旧料熔结19公斤黄金,由周振友带队前往保定。3月底,周振友一行如约抵达保定,入住由赵云龙预订的中银宾馆。

  莫名被抓

  遭刑拘30天19公斤黄金被扣

  当年4月1日,经过深入洽谈,周振友通知随行保安和司机将在别处存放的黄金送至中银宾馆。周振友回忆,“19公斤黄金装了两个帆布袋,用酒店平板车送到房间,刚坐下不到一分钟,20多名手持微型冲锋枪的警察破门而入……”

  在这次由曲阳县公安局组织的跨境行动中,周振友一行6人因“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19公斤黄金被扣押,“客户”赵云龙却被允许自行离开。

  周振友这才想起,开价甚高的赵云龙在过去数天中始终避而不谈正式签约、不提供模具样式和营业执照。周振友觉得自己可能遭遇了“钓鱼抓捕”。

  周称,在其后的提审中,一名警察告诉他,警方已经在宾馆“埋伏了3天”。这一说法未获警方证实。

  在看守所期间,历次提审,周振友均告知办案人员:金行拥有全套合法经营手续,携金外出加工也完全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但周诉称警方未容置辩。

  被刑拘30天后,周振友一行6人在分别缴纳了3万-7万元不等的保证金后取保候审。

  申诉上访

  答复多是“现任领导无力解决”

  周振友出具的陕西省金银证字第275001号经营许可证显示,秦潼金行所属的潼关县金饰品加工厂已于1995年取得黄金制品生产、批发许可。

  而在记者获得的“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中,经办民警李某某、刘某、崔某给出的理由是:“因案情复杂,无法按时结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周振友取保候审。”记者注意到,同意取保候审的是时任曲阳县公安局局长许汝钧。

  另一份开具时间为1998年4月30日的收款收据证实,周振友于当日交纳了7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收款单位为曲阳县公安局。1个月后,曲阳县公安局致电周振友,向其退还了3万元保证金。

  此后的17年间,周振友持续申诉、上访,周保存的曲阳县、保定市、河北省等部门的信访回执厚可盈尺。但得到的答复多是,“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时间久远,黄金已不在,现任领导无力解决”。

  2005年,时值全国公安大接访,周振友再度上访。但仅获已调离曲阳的前公安局长许汝钧个人支付2000元路费“以示安慰”。

  扑朔迷离

  警方一度答复称“黄金已被变卖”

  周振友持有的多份信访回执证实,2006年3月,周振友前往公安部信访局上访,得到的答复是,“如涉及公安人员违法办案,绝不姑息”。

  记者获得的保定市公安局《转送信访事项告知单》亦显示,该局于2006年3月15日向曲阳县公安局转送周关于返还“非法交易黄金案”保证金的信访件,告知“由曲阳县公安局处理”。

周振友称,这一次,曲阳县公安局一名凌姓局长在退还了1万元保证金后表示,“对当时所扣黄金怎么处理全不知情,这个案子我无法答复,你向上级机关反映吧”。

  在周振友被刑拘期间和取保后,曲阳县公安局曾数度派员前往西安调查走访,证实周振友和秦潼金行确系合法经营,但并未及时纠错。

  关于19公斤黄金的下落,周振友获得的答复并不一致。面对周振友的追问,曲阳警方一度答复称“黄金已经被变卖了”。

  命运改变

  昔日“成功人士”沦为“乞讨度日”

  事发前,周振友的人生和事业堪称成功。早年毕业于洛阳冶金学校的周曾先后供职于郑州某冶金建筑公司和西安某矿业设计院。

  1994年时值“下海潮”,周振友停薪留职,前往潼关参股金矿,掘得“第一桶金”。1998年,周作为合伙人,投资50万元,参与创办秦潼金行。其时的周振友在业界小有名气,“是西安第一批摩托罗拉手机使用者”。

  一夕之间,19公斤黄金被扣,6人缴纳了30多万元保证金,秦潼金行一蹶不振,不久宣告破产解散。时年53岁的周振友从“成功人士”沦为负债30万的欠债人,上世纪90年代末,对于很多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妻子无业,儿女尚幼,周振友的生活彻底陷入困顿。

  回到西安的周振友倾尽家产,向合伙人退赔损失,清偿了部分积欠债务,但此后多年的不断申诉、上访让本已丧失经济来源的周不得不寻求“低保”帮助。

  退休后,凭着1200元低保和2000元退休工资,生活勉强尚可维持。去年开始,周振友的退休金涨至2500元,低保随之取消。今年已经72岁的周振友生活再度变得窘迫,不得不向亲友“乞讨”度日,这对于曾经“风光过”的周振友来说,也许比生活境遇本身更为艰难。

  周振友说,17年来,被警方扣押后不知所踪的19公斤黄金就像一座大山压在心上,远甚于生活本身的压力。“如果当时更谨慎点,也许就不会导致金行破产。”

  律师:

  曲阳警方涉嫌多重违法

  2015年5月,吉林商人于润龙46公斤黄金被扣押,最终获得退赔的消息让周振友重拾信心。几经辗转,周与于润龙案的代理律师张铁雁取得了联系。张铁雁律师告诉华商报记者,与“于润龙46公斤黄金案”相比,周振友案中,曲阳警方的行为性质更为恶劣。“于润龙案案发时,根据人民银行的金银管理规定,警方的抓捕尚有依据,但周案中,警方涉嫌多重违法。”张铁雁说,上述违法包括:超越管辖区域行使侦查权,涉嫌以诱骗方式调查取证,超期侦查、取保逾期、扣押黄金灭失。

  此外,根据刑诉法规定,从刑拘、侦查到移送起诉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8个半月,取保候审的最长保证期限12月,但周案的侦查期限和取保期均严重超出了法定期限。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表示,依据新修改的《国家赔偿法》,“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周振友说,1998年4月,19公斤黄金以时价8万元每公斤计算,价值150余万元。按今天的黄金价格核算,价值超过460万。

  曲阳警方:

  核实需要时间正深入调查

  6月3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致电曲阳县公安局,希望就周振友关于遭遇跨区“诱抓”、19公斤黄金下落不明等投诉求证。现任公安局长牛爱国向记者证实,周曾向其反映该案,“我们非常重视,目前正在深入调查。但因事隔十多年,核实需要时间”。牛爱国婉拒了记者的面访请求,称“目前三位当事警察一位病重,两位已经退休。如果有调查结果会及时通报”。

  周振友回忆起在保定被抓的那一天,4月1日,正是西方“愚人节”,他说“这不是生活跟我开的一个玩笑,而是枉法者对司法公正的愚弄”。

  周振友:希望有生之年讨回黄金

  6月2日,周振友在西安接受了华商报记者的采访。

  想起被抓场面都心惊肉跳

  华商报:你最初是怎么认识赵云龙的?没怀疑过么?

  周振友:他是通过地矿局一个朋友介绍找来的。我记得当时是在和平门外地矿宾馆,赵云龙50多岁,年龄和我差不多,一口南方口音,拿个大哥大,提着个行李箱,上面还有航班标签。我感觉这人可能真有诚意有实力来谈合作。

  华商报:你还记得在保定被抓前后的经过么?

  周振友:直到今天想起来那个场面我都心惊肉跳。去曲阳时我还是比较谨慎的,因为毕竟是第一次异地加工,怕被人骗了。事发当天,赵云龙打电话说要请我们吃饭,还说当天就付钱。我就让司机和保安在下午6点左右把19公斤黄金送到中银宾馆。刚进了房间,没过1分钟,外面有人敲门,我刚起身就被20多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围上了。

  华商报:当时你怎么想?

  周振友:当时一下就蒙了。原想着提防赵云龙,没想到这么多警察带着枪抓人。我开始想是不是搞错了?结果看到赵云龙当场被放走,才明白可能被设局了。

  华商报:你向警察解释了吗?

  周振友:我解释了,我说我们是金行的,携带、销售、加工都有合法手续,可是他们压根不听啊。在宾馆待了一会,我们就被押上车,送到曲阳县看守所了。后来就连夜提审,他们还是不听我解释,一定要我承认是非法经营。不承认就打我。离开曲阳那天,他们请我吃饭唱歌,大概是安慰我,我说歌我实在唱不出来。有一位警察喝多了说,“老周啊,曲阳人民对不起你。”

  于润龙案胜诉 我就有信心了

  华商报:这么多年的上访、申诉,有没有绝望过?

  周振友:我这案子17年了。当地公安局长都换了几茬,加上我70多岁了,身体有残疾,实在也没精力,拖不起了。中间有好几年都要准备放弃了,看到东北于润龙的案子和我的情况相似,他那个案子胜诉了,我就有信心了。我今年72了,不知道还能活多久,总还是希望有生之年能够看到司法公正,讨回黄金。

  链接:于润龙黄金案

  2002年,吉林商人于润龙因携带黄金被拦截,46公斤黄金被上缴罚没。不久后,国家政策调整,个人收购、买卖黄金行为不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之后于润龙多次讨要黄金未果。2012年8月,于润龙又因“非法经营罪”再陷囹圄,直至2013年7月,再审判决无罪。多次改判,但黄金始终未能赔还。今年5月25日,于润龙顺利取回了45860克黄金。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604/259988_2.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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