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买存量商品房当安置房 拟每套奖励8000元

时间:2016-04-06 16:08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海花 点击: 载入中...

  追赶超越新陕西 陕西省将着力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率


  今年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点是棚户区改造,而棚户区改造的重点是货币化安置。为鼓励棚户区改造中的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完成今年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力争达到80%的目标任务,陕西省将把棚改货币化安置率大于50%的项目,优先列入年度建设和贷款计划,并拟对已列入全省棚改计划,支持在今年1月1日后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的被征收人,给予每套8000元奖励


  货币化安置是指在拆迁住宅房屋中,拆迁人将应当用以安置的房屋按规定折算成安置款,由被拆迁人选购住宅房屋自行安置的方式。据悉,到今年2月底,陕西省商品房待售面积超过4600万平方米,棚改货币化安置一举两得,既受到动迁居民欢迎,也有利于化解房地产库存,拉动当期消费,同时还可有形有效改善城市面貌、加快城市发展,是房地产去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


  记者从4月1日的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还了解到,今年西安市在省住建厅的指导下,下一步可根据情况试点推行棚改货币化“房票”安置。“房票”是征收人给予房屋被征收人购买安置房屋的资金凭证。而房票安置,就是指征收人比照原地或就近建设安置房实行产权调换的政策,将应安置的房屋转化为货币,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向参与房票结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这种做法相对直接货币补偿等方式来说,能够更有效地促进棚改安置与消化商品住房之间的衔接。


  今年全省要实施棚户区改造28万套,工作难度大于往年。面对诸多“硬骨头”,陕西省提出对于2016年及以后年度新开工的棚改项目,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各市县要切实做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与棚改贷款衔接工作,明确购买主体、购买范围,落实资金来源,公开择优选择承接主体。国家已经明确,专项建设基金也可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项目,陕西省要求各地市要充分利用好这项政策,对于今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高的市区给与倾斜支持,同时加强对棚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2020年陕西计划解决和改善120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
  • 陕西无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境外输入11例
  • 陕西省抗疫情稳外贸一揽子政策“干货”来了
  • 兜底、督办、补贴陕西民政厅10项措施确保未脱贫人口清零
  • 陕西省18家众创空间纳入国家备案名单
  • 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 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