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商品房限购细则出炉 购房前先核查购买资格

时间:2017-01-04 09:04来源:华商网 作者:樊玟暄 点击: 载入中...

  西安商品房限购细则出炉 购房前先核查购买资格


  今年1月1日起,西安市对商品房销售执行限购政策,记者获悉,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明确,购房者只有购房资格核查通过后,方可办理合同网签手续。


  商品房限购政策从1月日起实施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12月31日日,为了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西安市出台《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6〕60号)(以下简称《十二条》)文件,对于购房要求有了明确标准。


  该负责人表示,西安商品房限购政策从1月1日起实施 ,为了落实西安市政府文件精神,该局制定了相应细则。


  购房人资格核查通过才可买房


  该负责人介绍,《十二条》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他表示,因此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时,应先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经核查通过后,方可办理合同网签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1.购房人准备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和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2.开发企业登录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核查并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电子表格),录入购房居民家庭成员信息;


  3.进行购房资格核查,核查通过后,购房人与开发企业商谈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填写网签合同内容,核实无误后打印网签合同,双方签字确认;


  4.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将购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发企业与资金监管银行核对进账情况,由监管银行将进账信息录入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并确认;


  5.开发企业将网签合同提交备案。


  购买二手住房也需要核查信息


  该负责人介绍,因《十二条》限购措施中,不仅包括商品房,也包括二手房交易,因此购买二手住房也需要核查信息。


  具体流程如下:


  1.购房人准备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和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2.房产交易部门或经纪机构登录二手房网上签约系统,核查并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电子表格),录入购房居民家庭成员信息;


  3.进行购房资格核查,核查通过后,买卖双方商谈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填写网签合同内容,核实无误后打印网签合同,双方签字确认;


  4.房产交易部门或经纪机构将网签合同提交备案。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严查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在销售现场及经营场所公示《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6〕60号)文件,并告知购房人住房限购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核查,确保住房限购政策落实到位。


  对于购房人所提供申报材料不实,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该负责人表示,该局要求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将购房人提供的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作为合同附件予以保留,不得教唆或诱导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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