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有效期5年,将培育以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为主的万亿级现代服务业大产业,实现全市服务业“总量扩大、结构优化、品质提升”。
优化发展环境
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民资开放
《意见》明确,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全面清理并取消无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包括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全部向外资、民间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允许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林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其出资比例不受限制。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服务业企业,可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增强要素供给
对重点服务业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意见》明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重点服务业项目用地要做到应保尽保。支持“退二进三”、旧城区改造、城区老工业区搬迁、关停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土地用于服务业发展。
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旅游、动漫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对商服、住宅、旅游、娱乐等备案类项目,土地报批征收前不再进行建设用地预审。
鼓励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给予相应的奖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含限上商贸企业),可参与直供电试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促进重点领域加快发展
对新获得国家5A旅游景区给予300万元奖励
我市将加大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构建全域旅游大格局。对获得“中国百强旅行社”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5A、4A、3A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开发西安特色旅游商品的企业给予贴息扶持。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运营主体300万元、100万元奖励,所在区县、开发区财政按照不低于市级同等数额给予配套奖励。对被评为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此外,对金融、物流、科技、商贸转型、会展等重点领域均出台奖励政策。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