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刘国中同志任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同志不再担任陕西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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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刘国中任陕西省委书记
7月31日,陕西省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姜信治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陕西省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刘国中同志1962年7月出生,黑龙江望奎人。曾任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室主任,鹤岗市委书记,2007年4月后任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常委、副省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四川省委副书记,2017年1月任吉林省省长,2018年1月任陕西省省长。是十九届中央委员。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