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区禁“露天焚烧祭祀用品” 最高罚500

时间:2014-04-03 09:00来源:亚心网 作者:张冬梅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4月3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 (记者 张冬梅)清明节即将到来,乌鲁木齐禁止在城区各类露天场所焚烧祭祀用品。

4月2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为净化城市环境,倡导文明祭祀,同时惩治这些不文明行为,城管委将依据《关于禁止在乌鲁木齐市城区范围内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开展执法大检查。

《通告》中明令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绿地及各类露天场所(集中祭祀场所除外)焚烧纸钱、冥币等祭祀用品。 同时,禁止占用城市道路非法经营出售纸钱、冥币等祭祀用品;对非法经营者,将依法予以取缔。

城管委还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在露天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情节轻微者,将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行为;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予以50元至500元的罚款。

城管委综合执法指挥监督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焚烧祭品会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扬灰容易造成大气污染,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他说:“市民应到公墓、殡仪馆等区域进行祭祀活动。”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04/03/content_4532335.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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