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萨尔公车私用第一次停职检查 第二次免职

时间:2014-04-09 07:32来源:亚心网 作者:于惠如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4月9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 (记者 于惠如 通讯员 徐小祥)开着公车办私事,诸如此类的“车轮子腐败”行为,今后在吉木萨尔县将成为“过街老鼠”。

为便于管理,吉木萨尔县对公车实行“对号入座”统一号段管理,由县纪检委统一对全县各单位的公务用车进行编号、登记和造册,保持车号、编号、单位对应一致。4月8日,记者从吉木萨尔县纪检委了解到,该县83个单位的379辆公车都已完成贴标工作。

“从4月4日开始,我们对公车喷涂明显工作标识,现在379辆公车已经全部完成贴标。”吉木萨尔县纪检委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主任马宏告诉记者。

吉木萨尔县“公务用车”标识是一张长12厘米、宽8厘米的椭圆形车贴,外观面为黄底红字,印有“吉木萨尔县公务用车”字样、编号及监督电话0994-6912235,用强力胶粘贴在汽车挡风玻璃的右上方。除接受电话举报外,吉木萨尔县还在县政府网站设立举报平台,构建了一个24小时的群众监督网络。

据介绍,吉木萨尔县要求各单位建立派车登记、出车记录、公车使用台账等,逢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公车一律封存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公车私用、私驾。

另外,县纪检委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撕毁标识以及被群众举报公车私用的单位和人员,将进行全县通报和公开曝光,年内第一次对当事人及单位主要领导分别给予停职检查、诫勉谈话处理,第二次及以上将给予免职或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私用、私驾公车,造成交通事故和恶劣影响的,直接免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沙雅县、拜城县、察布查尔县等地也采取类似措施管理公车。2013年3月起,沙雅县全县270余辆公车都贴上了“公务用车”标识,贴标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等费用出现明显下降。

2013年4月,拜城县给全县347辆公车贴上了标识牌。据拜城县纪检委统计,自公车贴标后全县公车费用明显下降,2013年公车费用(包括油耗、车辆购置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支出比上一年减少了481.34万元,比年初预算节约143.56万元。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04/09/content_4543256.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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