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26日讯 张某发现家人多年前购买的气枪,为了炫耀及博取大家更多的点赞,他手持气枪大“秀”威武,却不想因非法持有枪支被民警查获。
9月23日,记者从奎屯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北京路派出所了解到了这起非法持有民用枪支案。
9月12日,北京路派出所和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说发现有网民手持气枪在微信上大秀威武,警方便迅速对微信信源进行侦查筛选,并很快找到了发布者张某。
经询问,25岁的张某承认自己非法持有民用枪支的违法事实。在某汽车修理行工作的张某说,8月底他在地下室整理爷爷遗物时,发现了爷爷30多年前购买的一支气枪,张某并未主动上交公安机关。
9月11日,为了向大家炫耀自己持有气枪,博取大家更多的点赞,张某手持气枪用手机自拍,然后用自己的微信附带图片发布到了网上。“发布后确实好多人为张某点赞,张某的虚荣心也得到了满足。”民警说,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的规定。“鉴于张某能够认识错误,主动交出气枪,且无造成危害后果,我们只对其进行了训诫和批评教育。”
目前,收缴气枪已交由奎屯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保管,案件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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